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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 謀攻篇

孫子兵法 謀攻篇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敵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轒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闉,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糜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事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譯文

孫子說:一般的戰爭指導原則是:使敵人舉國降服為上策,而擊破敵國就略遜一籌;使敵人的軍隊完整地降服為上策,而擊潰敵人的軍隊就略遜一籌;使敵人全旅完整地降服為上策,而打垮敵人全旅就略遜一籌;使敵人全部士卒降服為上策,而用武力打垮就次一等;使敵人全軍降服是上策,而用武力擊潰就次一等。因此,百戰百勝,並不就一定是高明中最高明的;不經交戰而能使敵人屈服,這才算是最高明的。

所以,用兵的上策是用謀略戰勝敵人;其次是挫敗敵人的外交聯盟;再次就是直接與敵人交戰,擊敗敵人的軍隊;下策就是攻打敵人的城池。選擇攻城的作法實在是出於不得已。製造工程的大盾和四輪大車,準備攻城的器械,費時數個月才能完成;而構築用於攻城的土山,又要花費幾個月才能完工。如果主將難以克制憤怒與焦躁的情緒而強迫驅使士卒像螞蟻一樣去爬梯攻城,結果士卒損失了三分之一,而城池卻未能攻克,這就是攻城帶來的災難了。

所以,善於用兵的人,使敵人屈服而不靠交戰,攻佔敵人的城池而不靠強攻,毀滅敵人的國家而不靠久戰。一定要用全勝的戰略爭勝於天下,這樣既不使自己的軍隊疲憊受挫,又能取得圓滿的、全面的勝利。這就是以謀略勝敵的標準。

因此,用兵的原則是,擁有十倍於敵人的兵力就包圍敵人,擁有五倍於敵人的兵力就進攻敵人,擁有兩倍於敵人的兵力就設法分散敵人,兵力與敵人相等就要努力抗擊敵人,兵力少於敵人就要退卻,兵力弱於敵人就要避免決戰。所以,弱小的軍隊如果一直堅守硬拚,就勢必成為強大敵人的俘虜。

將帥是國君的助手,輔助周密,國家就一定強盛;輔助有問題,就會使國家衰弱。

國君危害軍事行動的情況有三種:不了解軍隊不能前進而命令軍隊前進,不了解軍隊不能後退而命令軍隊後退,這叫做束縛軍隊;不了解軍隊的內部事務,而去干預軍隊的行政,就會使將士迷惑;不懂得軍事上的權宜機變,而去干涉軍隊的指揮,將會使將士產生疑慮。軍隊既迷惑又心存疑慮,那麼諸侯列國乘機進犯的災難也就隨之降臨了。這叫做自亂其軍,自取覆亡。

預知勝利的情況有五種:知道可以打或是不可以打的,能夠勝利;了解多兵和少兵的不同用法,能夠勝利;全軍上下意願一致的,能夠勝利;以自己有準備狀態去對付沒準備的敵人,能夠勝利;將帥有才能而國君不加制肘的,能夠勝利。凡此五者,就是預知勝利的方法。

所以說:既了解敵人,又了解自己,百戰都不會有危險;雖不了解敵人,但是了解自己,那麼有時能勝利,有時會失敗;既不了解敵人,又不了解自己,那麼每次用兵都會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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