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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 火攻篇

孫子兵法火攻篇


原文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一曰火積,一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躁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譯文

孫子說,舉凡火攻的形式有五種:一是焚燒敵軍的人馬,二是焚燒敵軍的糧草,三是焚燒敵軍的輜重,四是焚燒敵軍的倉庫,五是焚燒敵軍的糧道。實施火攻的必備條件是火攻器材必須平時即有準備。放火的時候一定要看準天時,起火要選對日子。所謂天時,是指氣候乾燥的時節;所謂日子,是指月亮行經箕、壁、翼、軫四個星宿位置的時候,凡是月亮經過這四個星宿的日子,就會是起風的日子。

凡用火攻,必須根據五種火攻所引起的不同變化,靈活運用各項部署方式策應。在敵營內部放火,就要及時安排兵力於外部策應。火已經燒起來可是敵軍卻依然鎮靜不亂,就應該慎重不可隨意發起進攻,等待火勢旺盛後,再根據情況作出決定,可以進攻就進攻,不可進攻就停止。火可以從外面投放,就不須等待內應,只要抓到適當時機就可以放火了。如從上風處放火,就不可以從下風處行動。白天如果風颳很久了,到了夜晚風就很容易停止了。軍隊須知曉這五種火攻的方法,運用靈活,等待適當的放火條件具備再進行火攻。

使用火攻來輔助戰事推進,效果尤為顯著,用水攻來輔助軍隊戰鬥,可以加強攻勢。水攻可以把敵軍分割隔絕,但是卻不能夠焚毀敵人的軍需物資。

所以打了勝仗,攻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及時論功行賞的,就會產生禍患,這種情況稱為費留。所以一位明智的國君要慎重地考慮這個問題,賢良的將帥要嚴肅地對待這個問題。沒有好處利益就不要妄動,沒有取勝的把握就不要用兵,不到危急關頭不要開戰。國君不可因一時的憤怒而發動戰爭,將帥不可因一時的怨憤而出陣求戰。符合國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國家利益就停止。憤怒還可以重新轉變為歡喜,怨憤也可以重新轉為高興,但是國家滅亡了就不能復仇,人死了也不能再生。所以,對待戰爭,明智的國君應該慎重,賢良的將帥應該警惕,這是安定國家保全軍隊的根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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